〔注释〕
[1]郑十七郎:名不详。称“郎”,年龄不大。其弟十八郎,名贲。
[2]畦(qí):田园中分成小块小格的土地。
[3]步屐:步伐,步履。
[4]把文:拿着文章。惊:惊叹,钦佩。小陆:晋代诗人陆云的别称。诗人陆机之弟。这里指郑十七郎之弟郑十八。作者有《赠郑十八贲》诗:“示我百篇文,诗家一标准。”这句赞许他的文章写得好。
[5]当时:汉代人郑庄之名。他热爰朋友,置驿迎宾。这句以他比郑十七郎。
〔说明〕
作者在云安,与郑氏兄弟往来很密,在这次携酒赋诗之后,郑十七又留宴,作者写这诗答谢他。由于郑十八是弟,又会写文章,故以陆云相比;郑十七于酒后又重行设宴,因以爱宾客的郑当时相比。诗的前二句,是写宴饮时的景物,用作陪衬。